为进一步加强潭水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扩大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队伍,强化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建设,缓解基层动物养殖数量多但防疫力量不足的矛盾,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防治员4名。办公地址:潭水镇站前开发区12号(动监服务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潭水镇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共招4名。
二、岗位职责
(一)进行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
(三)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及动物标识发放;
(四)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
(五)按照国家规定,不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不定期巡查养殖场安全生产、畜禽粪污排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日常工作;
(六)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畜禽饲养情况调查,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档案、畜禽污粪资利化利用台账;
(七)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爱岗敬业,熟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分析问题及手持终端的操作能力;
(三)户籍要求:限潭水镇户籍,现居住地在潭水镇范围,年龄5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之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国家承认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近两年内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潭水镇综合事务中心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3.报名地址:阳春市潭水镇站前开发区12号(潭水镇综合事务中心动监服务室)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动物防疫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待定。
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比例1:3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顺序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关于动物防疫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6.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电话通知最终结果。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成绩构成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募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科学划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试结束后在阳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告区(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index.html)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构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募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科学划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工资2200元(贰仟贰佰元正)标准发放。
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